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平马镇怀民村那免等5屯饮用水水源迁改工程管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塘区连兴路B3号第1-6-2A号铺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肆仟贰佰伍拾壹元整(¥66425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 1 | 热镀锌钢管 | 华岐牌 | DN25 | 516 | 米 | 14.60 |
| 2 | 华岐牌 | DN32 | 216 | 米 | 21.20 | |
| 3 | 华岐牌 | DN40 | 1416 | 米 | 24.00 | |
| 4 | 华岐牌 | DN50 | 228 | 米 | 33.00 | |
| 5 | 华岐牌 | DN65 | 828 | 米 | 44.30 | |
| 6 | 华岐牌 | DN80 | 216 | 米 | 52.30 | |
| 7 | 华岐牌 | DN150 | 4914 | 米 | 114.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敦来、何凡、杨秋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预算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2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机构按收费基准价格收取。经依法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9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招标网(https:///)
2.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平马镇庆平路3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闪 0776-****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翔路龙景**商务写字楼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农桂金 0776-****0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