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上察隅镇阿扎村山洪沟治理工程

审批
西藏-林芝-察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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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5********9038896谢家林
祁旭伟**自治区**市**县
**自****机关3号楼2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上**镇阿扎村山洪沟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自治区**市**县 上**镇阿扎村
经度:96.78227,96.77354 纬度: 29.03893,29.03202****环境局
2024-02-05
林环审〔2024〕3号
760
20**自治区**县****公司
2025-01-01
2025-04-092025-05-06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县上**镇阿扎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长1.2km,**右堤防1160.1m。项目采用堤防型式为重力式钢筋笼堤防+钢筋笼块石护脚+堤顶步道。**配套建筑物共5座,其中排水涵洞3座,排水箱涵1座,下河梯步1座。本次**1座排水箱涵,位于桩号Y1+154.9;**1座下河梯步,位于右岸 0+700位置;**3 座排水涵洞,分别位于桩号 Y0+629.1,Y0+751.2,Y1+015.0。 项目总投资7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 2.63%。项目位于**县上**镇阿扎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河道长1.2km,**右堤防1160.1m。项目采用堤防型式为重力式钢筋笼堤防+钢筋笼块石护脚+堤顶步道。**配套建筑物共5座,其中排水涵洞3座,排水箱涵1座,下河梯步1座。本次**1座排水箱涵,位于桩号Y1+154.9;**1座下河梯步,位于右岸 0+700位置;**3 座排水涵洞,分别位于桩号 Y0+629.1,Y0+751.2,Y1+015.0。 项目总投资7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 2.63%。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非污染性项目,施工期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期不涉及生产。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非污染性项目,施工期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期不涉及生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处理后清运至周边农田施肥,禁止随意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施工酒水、设置防护围墙、工地出入车辆冲洗、选用优质设备、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合理布置厂区功能,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封闭运输、遮盖现场物料防止粉尘飞扬和材料、产品酒落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合理、科学地规划和布设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加强车辆运输管理,采取隔声、减振、设置围墙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可**化利用的充分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置。 五、土石方平衡工作:本项目总挖方量为21700m,总填方量为 20300m,余方量1400m全部用于堤防背水面护坡填筑。本项目不设砂石料场、取弃土场,工程所需材料必须从合法料场购买,严禁私自乱采滥挖。 六、生态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有关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营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一、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处理后清运至周边农田施肥,禁止随意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施工酒水、设置防护围墙、工地出入车辆冲洗、选用优质设备、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合理布置厂区功能,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封闭运输、遮盖现场物料防止粉尘飞扬和材料、产品酒落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合理、科学地规划和布设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加强车辆运输管理,采取隔声、减振、设置围墙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可**化利用的充分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置。 五、土石方平衡工作:本项目总挖方量为21700m,总填方量为 20300m,余方量1400m全部用于堤防背水面护坡填筑。本项目不设砂石料场、取弃土场,工程所需材料必须从合法料场购买,严禁私自乱采滥挖。 六、生态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有关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营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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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旱厕 1、施工生产废水:在施工现场开挖临时废水沉淀池1个,沉淀池容积为 5m3(5mx1mx1m),用防水布或塑料薄膜防渗,废水排入沉淀池后静置沉淀,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酒水降尘。沉淀池沉淀的泥浆在间歇期通过蒸发、晒干等自然干化脱水处理后,就地平整。施工段结束后已对沉淀池进行拆除。 2、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租用民房,依托附近居民旱厕,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外运周边农田施肥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物料封闭式运输、洒水降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I在干旱季节环境敏感地段施工时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和清运。 ②对砂石、灰土等物料应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 ③物料铺设过程中,以湿料形式运至各施工点,湿料随运随用,防止飞灰扩散。 4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 ⑤运输车辆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并定期洒水,减少粉尘污染。 ⑥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低于车厢上沿,不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洁车厢。 ⑦施工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均减速慢行,并对敏感点路段加强洒水,降低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对沿线居民环境影响。 8在距离敏感点较近路段施工时,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对敏感点的影响时间,未在居民区附近设置临时施工场地。 9)临时土方沿防洪堤背河道一侧沿线堆放,定期洒水保持一定含水率,并及时回填。 2、运输车辆尾及施工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中选择的施工机械均为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②定期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并使用优质燃料。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1、施工场地布设在施工区域,位置远离居民区。钢筋石笼等切割加工等高噪声作业均在施工场地完成。 2、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3:00-8:00)施工:居民午休时段(13:00~15:00)禁止土石方等高噪声施工作业; 在运输车辆经过的村庄设置限速和禁鸣标志牌:车辆经过村庄时低速行驶。 4、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机械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使用了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合理布设施工机械,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尽量将产噪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增加噪声源与敏感区域的距离;施工区域设置了围挡,隔离噪声。 5、对施工人员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施工人员要定期轮换岗位,保证每天连续接触噪声不超过8小时,在护堤工程等噪声集中的施工点,施工人员配发佩戴防噪声耳塞,有效减小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可**化利用的充分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置 1、本项目充分利用开挖料,填方使用开挖料,不设取土场,挖填平衡后余方约 0.24万m’,余方全部用于防洪堤护坡回填,不另设弃土场,施工围堰拆除后用于防洪堤堤后覆土;项日开挖的表土0.12万m用防洪堤堤后回填。 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县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4、块石料从**县境内合法块石料场购买,运距较近:粗细骨料从上**松林砂石料场购买,未私乱采滥挖。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态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有关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营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完工后按水保要求对施工场地实施撒播草籽、草皮覆盖、绿化恢复等生态恢复措施。 定期进行岸堤巡查。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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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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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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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有关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做好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营地、临时设施进行平整恢复,进行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好景观绿化工作,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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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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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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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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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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