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美化光缆分纤箱共计83820套(金属分纤箱53500套,非金属分纤箱30320套),至少包含5年原厂保修服务(自签署运行稳定报告第2日起)。具体采购规模如下:
| 产品名称 |
箱体材质 |
产品类型 |
配置说明 |
数量(套) |
| 美化光缆分纤箱-金属 |
金属 |
安装插片分路器-16路 |
旋转结构,尺寸340×265×120,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11520 |
| 金属 |
安装插片分路器-32路 |
旋转结构,尺寸420×320×125,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34440 |
|
| 金属 |
不安装分路器-48芯 |
旋转结构,尺寸420×320×125,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5040 |
|
| 金属 |
不安装分路器-72芯 |
旋转结构,尺寸450×400×170,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2500 |
|
| 小计 |
53500 |
|||
| 美化光缆分纤箱-非金属 |
复合塑料非金属 |
安装插片分路器-16路 |
旋转结构,尺寸340×265×120,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14400 |
| 复合塑料非金属 |
安装插片分路器-32路 |
旋转结构,尺寸420×320×125,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8400 |
|
| 复合塑料非金属 |
不安装分路器-24芯 |
旋转结构,尺寸340×265×120,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1920 |
|
| 复合塑料非金属 |
不安装分路器-48芯 |
旋转结构,尺寸420×320×125,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表2.2 |
5600 |
|
| 小计 |
30320 |
|||
| 合计 |
83820 |
|||
1.2交货地点:**省。
1.3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的最新集采结果,则原合同金额不变,到期后自动延续6个月。
1.4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份额比例为60%:40%,推荐排名前2名的单位按份额大小依次中标。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不含税总价限价为 8,633,107.80元,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投标报价表》,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统一折扣率报价不得超过100%,折扣率适用于单价及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标包1 | 金属光缆分纤箱(非标产品) | 套 | 53500 |
| 标包1 | 非金属光缆分纤箱(非标产品) | 套 | 30320 |
2.1 营业执照: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光缆分纤箱产品的销售业绩。)。标书代写
【注:①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含税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方计入项目业绩。②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则不予认定。③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④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合同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合同无效。⑤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单个合同或框架合同生效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⑥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甲方出具的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⑦如同一合同中包含多种产品,仅计算同类产品对应的金额,无法区分明确金额的合同不纳入统计金额范围。 ⑧同类产品合同销售方必须为制造商,合同销售的同类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⑨上述提及的要求甲方出具的证****公司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
2.3 投标方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5 信誉要求: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 址:**市珠江**珠**路11号**全球通大厦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2111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先烈中路69****广场1504-1509单元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庞婉盈、郑适、余玉盛、马源、杨柳、梁佳照、李云宇、秦金玲、欧阳盛
业务咨询电话:136****3686
电子邮箱:****@gpdi.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1.1如各潜在供应商企业信息有变更的,请在操作购买招标/招标文件之前务必先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更新企业信息,保证企业信息与贵司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11.2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准确联系。
11.3 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及时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操作。
11.4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公司(BJCA)证书,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澄清答疑、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使用CMCA证书。如供应商手头上持有的是旧版的BJCA证书,请尽快更换成CMCA证书;如手头上持有的是CMCA证书,务必查看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若因未及时办理CMCA证书或证书失效未及时延续证书有效性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如供应商对证书办理、使用等有疑问请联系CMCA客服热线:400-****-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