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号煤矿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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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40432X3王海瑞
黄保忠**回族自治区**市**市
**回族自治区**市**市白土岗乡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煤矿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回族自治区**市**市 **市****煤矿
经度:106.687262 纬度: 37.723245****管理局
2022-11-28
灵审服(批)发〔2022〕113号
2650
2650****
916********40432X3**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916********210823M**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916********210823M2024-09-20
2025-08-272025-09-24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7MWUL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态修复治理区面积15.0001hm2,临时道路占地0.2034hm2,位于立井场地东侧约640m处,充填矸石117.42万m3,充填年限2年,项目建设截水沟500m。生态修复治理区面积15.0001hm2,临时道路占地0.2034hm2,位于立井场地东侧约640m处,充填矸石115.04万m3,充填年限2年,项目建设截水沟500m。
本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不变,矸石填充量以实际填充情况为准,实际填充量较设计阶段减少,矸石未超量填充。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地表清理→场地平整→修筑挡矸墙、排水沟→矸石回填→土地复垦→抚育管理地表清理→场地平整→修筑挡矸墙、排水沟→矸石回填→土地复垦→抚育管理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1、植物保护措施:①减缓措施: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根据工程初设报告的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鉴于以上临时工程在施工期可能对周边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建议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最大程度的减缓工程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②恢复措施:本工程不增加永久占压用地,临时占压用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压埋植被、水土流失加重等。工程应根据施工方法及施工区地形等情况,进行规划布置,尽可能的减少工程占压对植被的破坏。 由于本工程临时工程不涉及耕地,其占地天然牧草地、沙地及裸土地,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地平整+表层土回填;通过人工种草措施进行原有植被恢复,草种选用冰草及沙打旺;③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合理布局施工总图,分片区施工;生态修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规定执行;施工期间要求文明施工;回填结束后,进行覆土,栽种植被; 2、动物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说明国家法律对动物保护的要求及意义,尤其说明对施工区周边保护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增强施工人员保护植被和动植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重要性的意识;②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限制施工人员在施工以外区域活动,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③在各施工区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或宣传栏,说明生物保护的意义等;④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对植被的扰动,减少陆生动物生境损失; 3、土壤保护措施:由于本工程不增加永久占地,对临时占地采取了松土及覆盖剥离表土后植被恢复,不足以对整个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产生影响,不会使区域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工程施工期土壤受到的影响是短期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临时占地区域的地表会逐渐恢复,土壤结构和功能逐步恢复到自然状态。 (二)固体废物污染影响 本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沉陷区清表清理出来的表土再次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三)水污染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煤矿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四)噪声影响 1、施工前,对所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了保养,施工过程中有专人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若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进行施工的作业点,施工单位须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排气筒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3、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轮流操作噪声较高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同时注意保养施工机械,使其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 (五)环境空气影响 1、根据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2、避免在大风日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有大风天气时,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每个施工区配备洒水车,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以减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过程中的粉尘外逸,降低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 4、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 5、施工区应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的范围不得超过10m,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6、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7、汽车进入施工区内应限速行驶,距工作面50~200m时车速应低于15km/h,避免车辆行驶造成大量扬尘;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弃土过程,应严格按照摊铺、碾压程序施工,严禁未经碾压直接摊铺新土层;定期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剥离的表土应采取苫盖等防起尘措施。 二、运营期 (一)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结束后,复垦区复垦为人工牧草地,复垦后的地形、地貌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加强覆土绿化减少降雨对场地的冲刷,及时巡查排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场地出现积水现象。 (二)环境空气影响 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遮盖篷布等措施,严禁车辆超载;运输道路采用砂砾石进行硬化,加强进场道路、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物料装卸过程中须进行喷水降尘;临时堆土场须加盖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污染影响 项目区设置截水沟,防止雨季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对区域土壤和水体产生影响。矸石填充过程中严格执行分层碾压、覆土防护的施工工艺,采用推土机平整矸石并进行碾压。减少矸石间空隙,避免雨水进入矸石空隙形成淋溶水。 (四)声环境污染影响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影响 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煤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一、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1、植物保护措施: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减缓措施、恢复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其中①减缓措施:优化了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了施工过程的占地面积;优化了施工组织设计,最大程度的减缓工程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间要求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②恢复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方法及施工区地形等情况,进行规划布置,尽可能的减少了工程占压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地平整+表层土回填;通过人工种草措施进行原有植被恢复,草种选用冰草及沙打旺;③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面,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合理布局施工总图,分片区施工;生态修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规定执行;施工期间要求文明施工;回填结束后,进行覆土,栽种植被; 2、动物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间,企业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了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保护植被和动植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重要性的意识;②企业在施工期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限制施工人员在施工以外区域活动,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③施工时企业在施工区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牌,说明生物保护的意义等;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对植被的扰动,减少陆生动物生境损失; 3、土壤保护措施:由于本工程不增加永久占地,对临时占地采取了松土及覆盖剥离表土后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期土壤受到的影响是短期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后,临时占地区域的地表会逐渐恢复,土壤结构和功能逐步恢复到自然状态。 (二)固体废物污染影响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了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其中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无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行为;沉陷区清表清理出来的表土再次覆土利用; 2、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三)水污染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过程中,车辆冲洗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项目相关人员生活****煤矿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四)噪声影响 1、项目施工前对所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了保养,且施工过程中有专人维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建设单位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排气筒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3、施工过程中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轮流操作噪声较高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使其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 (五)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 1、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2、项目施工时避免在大风日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遇有大风天气时,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3、加强了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每个施工区配备洒水车,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苫盖措施和水喷淋法防尘,降低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 4、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做到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 5、项目在施工期间设置了洗车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6、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7、施工现场要求汽车进入施工区内应限速行驶,距工作面50~200m时车速应低于15km/h,避免车辆行驶造成大量扬尘;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做到了停止作业;弃土过程,应严格按照摊铺、碾压程序施工,严禁未经碾压直接摊铺新土层;定期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剥离的表土应采取苫盖等防起尘措施。 二、运营期 (一)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阶段采取设置截水沟、洒水抑尘、土地整治、植被恢复、铺设灌溉管网和铺设砾石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了生态修复治理的相关要求。施工作业结束后,生态修复区域顶部覆土厚度为1.0~2.0m,复垦后的地形、地貌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企业加强了覆土绿化,减少降雨对场地的冲刷,并委派专人及时巡查排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场地出现积水现象。 (二)环境空气影响 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遮盖篷布等措施,严禁车辆超载;运输道路采用砂砾石进行硬化,加强进场道路、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物料装卸过程中须进行喷水降尘;临时堆土场须加盖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污染影响 项目区按要求建设截水沟,与环评设计阶段一致。 (四)声环境污染影响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等措施,场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五)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煤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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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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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均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煤矿,因此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无组织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1、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2、项目施工时避免在大风日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遇有大风天气时,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3、加强了施工区的规划管理:每个施工区配备洒水车,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苫盖措施和水喷淋法防尘,降低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空气污染; 4、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做到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 5、项目在施工期间设置了洗车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6、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有效减少施工阶段的扬尘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机械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排气筒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施工过程中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轮流操作噪声较高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使其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沉陷区清表清理出来的表土再次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了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其中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无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行为;沉陷区清表清理出来的表土再次覆土利用; 2、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生态修复治理区面积15.0001hm2,临时道路占地0.2034hm2,位于立井场地东侧约640m处,充填矸石117.42万m3,充填年限2年,项目建设截水沟500m。 项目生态修复治理区面积15.0001hm2,临时道路占地0.2034hm2,位于立井场地东侧约640m处,充填矸石115.04万m3,充填年限2年,项目建设截水沟500m。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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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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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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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A、生态修复要求 本项目生态修复标准为: ①复垦为人工牧草地时地面坡度应小于20°。 ②有效土层厚度≥20cm,土壤具有较好的肥力。 ③土壤容重≤1.45g/cm3,有机质≥0.8%,pH值在7.0-8.5之间; ④复垦2年后草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 ⑤复垦2年后植被生长量达到周边同类土地中等水平,同时符合国家标准。 B、施工作业区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措施 ①表土剥离、堆放 为了遵循保护土壤的原则以及项目区复垦工作的需要,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在施工前期对复垦责任范围内的原有土地采取表土剥离存放措施。结合复垦区地类所种植作物对土壤耕作层厚度的需求,以及项目区土壤熟化程度等情况,对草地剥离30cm厚耕作层。堆放场地选择在施工作业区内,单独堆放、标识,工程上不得使用所堆放的表土。 ②临时防护 为了遵循保护土壤的原则以及项目复垦工作的需要,本工程设计在施工前期对剥离后的表土进行临时防护措施。 ③土地平整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压占的土地,由于施工机械的碾压,及建材堆放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必造成原有土地形态发生改变,引起土地表层起伏不平,难以达到预期的土地利用方向。故需对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进行整平。 ④表土回填 在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对平整后的土地进行表土覆盖,覆土来自原有地表土的剥离。待项目施工完成后,将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填土应尽量平整均匀铺设。 ⑤土地翻耕 施工期由于人为活动使占地区域地面硬化、板结及林草受损,为满足后期植被的恢复,压实后的地面要进行松翻,打破紧实层,疏松土壤,增加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地抗旱耐涝功能,翻耕厚度不得小于30cm。 C、生物措施 项目区处于中温带干旱区,干旱少雨,雨量集中(暴雨多),蒸发量大,降水量集中在7、8、9三个月,这三个月降水量为全年降水量的60%。因此,根据植物措施立地类型特征,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生物优先的原则,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复垦后采用种草的方法来恢复生态是切实可行的。 草种选择本着“适地适草”的原则,结合项目所处地区的气候、土壤等特点,优先选择当地耐干旱、耐贫瘠、生物量大、生长迅速的乡土草种。经过对项目所处地区及其周边地区草种**的实地调查,现存天然草本植物主要有:猫头刺、刺旋花、油蒿、短花针茅、荒漠锦鸡儿等,当地人工种植且长势较好的草种主要为沙打旺、沙蒿、芨芨草、糜子、苦豆子、冰草等,经过比选后最终确定冰草和沙打旺为本项目植物措施的草种。本项目严格按照设计阶段的生态修复标准执行,现阶段积极落实生态修复和植被抚育措施,加强生态监测,确保复垦2年后草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复垦2年后植被生长量达到周边同类土地中等水平,同时符合国家标准。 1、施工作业区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措施 ①表土剥离、堆放 为了遵循保护土壤的原则以及项目区复垦工作的需要,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在施工前期对复垦责任范围内的原有土地采取表土剥离存放措施。结合复垦区地类所种植作物对土壤耕作层厚度的需求,以及项目区土壤熟化程度等情况,对草地剥离30cm厚耕作层。堆放场地选择在施工作业区内,单独堆放、标识,工程上不得使用所堆放的表土。 ②临时防护 为了遵循保护土壤的原则以及项目复垦工作的需要,本工程设计在施工前期对剥离后的表土进行临时防护措施。 ③土地平整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压占的土地,由于施工机械的碾压,及建材堆放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必造成原有土地形态发生改变,引起土地表层起伏不平,难以达到预期的土地利用方向。故需对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进行整平。 ④表土回填 在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对平整后的土地进行表土覆盖,覆土来自原有地表土的剥离。待项目施工完成后,将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填土应尽量平整均匀铺设。 ⑤土地翻耕 施工期由于人为活动使占地区域地面硬化、板结及林草受损,为满足后期植被的恢复,压实后的地面要进行松翻,打破紧实层,疏松土壤,增加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地抗旱耐涝功能,翻耕厚度不得小于30cm。 2、生物措施 本项目草种选择本着“适地适草”的原则,优先选择当地耐干旱、耐贫瘠、生物量大、生长迅速的乡土草种。经过对项目所处地区及其周边地区草种**的实地调查,现存天然草本植物主要有:猫头刺、刺旋花、油蒿、短花针茅、荒漠锦鸡儿等,当地人工种植且长势较好的草种主要为沙打旺、沙蒿、芨芨草、糜子、苦豆子、冰草等,经过比选后最终确定冰草和沙打旺为本项目植物措施的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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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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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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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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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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