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5〕257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5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苏府呈〔2025〕1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区国有农用地0.0979公顷(耕地0.0979公顷)、未利用地0.01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09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979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