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082 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与颍松路交叉口西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公司年产30万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项目(重新报批) | 报告表 | ****公司 | **市**县窝城镇工业区幸福大道北250米路西 |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占地面积5800㎡,建筑面积5230㎡进行生产,建设生物质致密性成型燃料1条,一期生产规模为年生产10万吨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 | 1、废水:生产中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标准和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进行处置。 | 无 |
| 2 | 临****公司年加工16万吨石英石项目 | 报告表 | **省增绿****公司 | **市**县大郭村北地窑厂6号 | 本项目租赁大郭镇大郭村北地窑厂的土地及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运营,主要设备:上料机、给料机、锤头磨、振动筛、浓酸罐、包装机等,建设年加工16万吨石英石项目 | 1、废水:生产中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涉PM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进行处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