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眼视光与配镜室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眼科眼视光与配镜室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本项目为固定报价 |
| 1 | **** | ¥13,000.00 |
| 2 | ******公司 | ¥13,000.00 |
| 3 | ******公司 | ¥13,000.00 |
| 4 | ******公司 | ¥13,0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 排序 |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 1 | **** | 89.20 |
| 2 | ******公司 | 87.40 |
| 3 | ******公司 | 64.60 |
五、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福****社区华强北路4002号**大厦B座1101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眼科眼视光与配镜室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薛**、曹杰、强河山、廖云峰、邵**。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九、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
(二)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htmlcontentId=****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区坂田****中心A座605-607。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福永街道德丰路81号
联系方式:吴工 0755-****677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坂田****中心A座605-607
联系方式:0755-****065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珂、胡启政
电话:0755-****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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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