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2025〕5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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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政府2025年**市**南屯村糯玉米加工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9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
地址:**省**市**市龙都街道两河村51号
被投诉人1:****政府
地址:**市**镇
被投诉人2:******公司
地址:**省**市**区银河****园路西轻科大厦A座19层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市昌城镇西行寺村1508号
当事人:**市****公司
地址:**省**市**市龙都街道两河村5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清单逐项、准确填写,未对所有标的进行有效响应,该声明函无效,不应享受中小企业 优惠扶持政策。
投诉事项2:采购标的包含双层全自动杀菌锅,双层全自动杀菌锅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标供应商填写 的制造商****并未取得相关资质。
投诉事项3:******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一不成立,驳回该项投诉;
2.投诉事项二、三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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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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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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