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角110井地面集输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角110井地面集输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巨龙镇和黄甸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智晋诚****公司
五、项目概况:****位于**市**县巨龙镇东石村的“角110井组钻井工程”(以下简称“原项目”)共有6口勘探井,目前已完成3口井钻井作业,现拟先开展该3口井试采,根据试采情况决定后续3口井的钻井和试采工作。拟实施的“角110井地面集输工程”(代码:2503-510723-04-01-174894)(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托原项目勘探井建设试采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在角110井现有钻井场地内**角110试采平台站场,设计处理量为100×104标立方米/天(满足6口井处理规模),主要包括新增1套井口高中压管汇橇、新增1套测试一体化橇、新增1套生产一体化橇、新增1套清管发球筒橇、新增1套计量管汇橇、新增1套燃料气橇、新增1套仪表风橇、新增1套放空火炬系统、1台污水罐、2台凝析油罐以及1套凝析油处理装置;对角71站场进行扩建(新增1套清管收球筒橇和1套计量管汇橇);**角110井至角71井试采输气管线,管道长度约为4.3千米;**角71井T接至角25井~秋1井段管线,管道长度约为1.8千米。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水套炉、锅炉须按环保绩效B级要求设计建设;测试放喷、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企业须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处理;试压废水和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的洒水抑尘等。气田水和检修废水经污水罐暂存后定期运至角37井回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定期拉****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各种废水严禁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高噪声设备可采取临时隔声屏障、减振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加强站场绿化,并在站场四周设置围墙;天然气放空前,应事先及时通知站场附近居民;运营期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焊条和焊渣(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清管检修废渣、除砂分离器和卧式分离器底渣等危废依托角110井、角71井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须严格落实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井站工艺装置区、储罐区等重点防渗区域做好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避免对地下水与土壤的污染。
(六)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划定项目施工红线,禁止在红线外开展施工活动;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加强森林防火管理,注意避让野生动植物,不到施工区域外采挖捕捉野生动、植物;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应尽量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保护或恢复方案。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按施工规范做好防泄漏措施,营运时按相关技术规范作业,选用合格专用设备,做好监测工作;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场站须配备完善的放散系统、安全截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503-510723-04-01-174894]FGWB-0126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局《关于角110井地面集输工程路由选址意见的复函》确认项目位于规划建设区范围外,原则同意项目选址及路由;****规划局具文(绵自然资规函〔2025〕110号)同意项目临时用地;****林业局具文(绵林地许字<2025>11号)同意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本项目依托的“角110井组钻井工程”、“角71井钻井工程”均取得了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25〕75号、盐环审批〔2025〕54号)。项目建设符合**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