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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第四师****学院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四师****学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市长**路以西,七一七大道以南,****路以东,汉江东路以北
建设内容:**1栋教学楼,4栋实训楼,院系办公楼,校级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室内体育馆,食堂,5栋宿舍楼,教师公寓,看台,配电室,大门以及室外运动场、景观绿化、硬化、亮化、综合管网等附属配套设施。
竣工日期:2025年9月19日。
调试日期:2025年9月25日—10月31日。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3****3710
电子信箱:****@qq.com
邮编:8335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电子信箱、电话或邮件反馈。
****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