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阿阳路121号粮食局1层8间营业用房 三年期租赁权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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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阿阳路121号粮食局1层8间营业用房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公告编号:甘星锤拍告字〔2025〕0907号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8间商铺的三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商铺编号

现状

结构

用途

建筑面积(㎡)

竞买保证金(元)

1

**镇阿阳路121号

蜜雪冰城

砖混

营业用房

33

16000

2

**镇阿阳路121号

理发店

砖混

营业用房

20

10000

3

**镇阿阳路121号

百货超市

砖混

营业用房

35

17000

4

**镇阿阳路121号

柴锦林

中医诊所

砖混

营业用房

38

18000

5

**镇阿阳路121号

阿阳超市

砖混

营业用房

77

37000

6

**镇阿阳路121号

酿皮点

砖混

营业用房

12

5000

7

**镇阿阳路121号

裕丰粮油店

砖混

营业用房

44

20000

8

**镇阿阳路121号

众康药店

砖混

营业用房

44

20000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9日,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费用自理。

三、报名程序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可于2025年9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9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数字证书(CA)互认平台(https://gxpt.****.cn/Operators/NewOperatorRegister)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省公共**“一网通办”系统提交资料并报名。

2.自然人报名须提供竞买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和非法人组织须提供竞买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申请人须于线上申请报名,同时与拍卖人联系,提交书面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四、保证金交纳、资格确认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根据意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金额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下午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户 名:****

账 号:6205 0136 0029 0000 0382

开户行:****银行****广场东口支行

经审核,已在线上线下同步完成报名且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拍卖方式、时间、地点

1.拍卖方式:网络竞价。

2.拍卖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30(星期五)。

3.拍卖地点:**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36.****.25:8090/TPBidder)。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和移交。

2、本次拍卖标的室内不通上下水,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洗车店及棋牌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3、本次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有报价基础上以系统显示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加报价。

4、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如在限时竞价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买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有成交标的三年期租赁(承租)权,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为一年期租金,后续每年租金以本次拍卖年租金为准。买受人须与委托人、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佣金。同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

6、违约责任、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买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买受人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拍卖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及时支付成交款项),将构成本拍卖公告约定的违约行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7、具体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4510

****管理局

****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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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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