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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县绿色智能钻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县绿色智能钻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①设计:本工程所涵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②采购: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并保证设备功能及各系统协调运行;③施工: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 5.预算金额:设计费限价:212.24万元;工程费按报价下浮率结算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投标(联合体投标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接受具备设计资质单位和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供应商系统线上下载。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代理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账号:211****90892;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等事宜。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0时00分00秒 到 2025年10月01日 00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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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后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供应商系统递交。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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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9时30分 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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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无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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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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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工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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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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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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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