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深圳路TOD一期、紫云湖TOD一期、紫云湖保障房项目供电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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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轨道**路TOD一期、紫云湖TOD一期、紫云湖保障房项目供电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轨道**路TOD一期、紫云湖TOD一期、紫云湖保障房项目供电工程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电力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标书代写

注:

(1)本业绩不认可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火电、水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4****委员会评审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5)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业绩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6)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数量: 1个。”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计划措施”评审标准修改为:“(1)提供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主要物资、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进行评审。(2)工程总体网络进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靠度,工期保证措施。****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7分≤F≤9分,良的得4分≤F<7分,一般的0分<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1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90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3644、****3831

2025年9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5日

附件:**轨道**路TOD一期、紫云湖TOD一期、紫云湖保障房项目供电工程项目补疑1.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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