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整体招租公告
(第三轮)
一、出租人
****
二、出租物业基本情况
****车站一期办公楼及场地。
| 序号 |
出租物名称 |
经营范围 |
面积(㎡) |
招租比选条件 |
||||
| 保证金(万元) |
底价(元/月) |
租赁期限(月) |
筹备期限(月) |
备注 |
||||
| 1 |
****车站一期办公大楼及前后场地,最终面积以测绘为准。 |
商业、娱乐、餐饮、办公、仓库、教育培训等 |
2798.11 |
15 |
50000 |
120 |
3 |
|
三、租赁期限、经营范围及装修筹备期
(一)租赁期限:10年(其中筹备期限为3个月,装修筹备期期间不收取租金,计收租金时间为9年9个月)
(二)经营业态:商业、汽车销售、建材城、娱乐、餐饮、教育培训等合法化经营业态。
四、报名提交材料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17:30止。
六、报名地点
**省**县金江镇文明路109****综合部。
七、公告说明。本轮为第三轮公告发布,第一轮、第二轮已经报名的意向人报名仍然有效,意向承租承租后需按以下条件承租:
1.同意合同保证金由16.5万元调整为15万元(即3个月租金之和),租金递增保持原招租方案约定的每3年递增3%;
2.同意租金支付方式由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半年度支付,乙方收到甲方合法发票后于每年1月31日前,7月31日前支付发票载明金额租金;
3.同意在装修施工阶段甲方派专人予以配合(如果专人不到场视为默认到场);
4.同意租赁房产交付时向乙方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5.乙方租赁房产范围内的店招及广告****租赁部分,为乙方经营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第三方使用。
6.同意乙方若经营所需,需在租赁房产范围内搭建临时建筑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7.同意乙方在租赁房产范围内完全拥有经营自主权;
8.甲方在合同期内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剩余年限对乙方投入的残值予以补偿;
9.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投入固定在建筑物上不可以移动的装修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并不返还合同保证金;
10.因租赁标的不具备租赁交付条件导致乙方无法经营,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对乙方造成的合理损失予以相应补偿。
11. 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对租赁标的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151 2082 0255
陈先生:137 0042 8308
办公电话:0898 ****2967
****
2025年 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