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日处理500吨选矿厂建设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处理500吨选矿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太要镇窑上新村北侧
建设性质:**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约15亩,年加工矿石约15万吨。对现有厂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选矿车间、破碎筛分车间、磨浮车间、精矿脱水设施等,并建设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太要镇窑上新村北侧
联系人:陈变莉
联系方式:180****1589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国****基地蓝天一路29****创业园2号厂房附属办公楼2层R1015
联系人:马保伟
联系电话:172****368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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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