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统防统治服务实施主体的公告

审批
湖南-株洲-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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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在我县顺利推进,****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统防统治服务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服务内容主要以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为主,开展统防统治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4.3万亩,补助资金43万元,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实施主体5个。

二、遴选条件

******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须具备以下


条件:

(一)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非法融资、涉黑涉恶、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农业农村局的监管;

(六)开展作业的机具须安装北斗作业监测仪;

(七)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八)实施主体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60亩以下),不得向主体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不得向几家主体互为对方流转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不得将资金用于购买设施装备、建设平台等非服务环节;

(九)严禁重复补贴,同一地块上同一季节作物的托管服务或单一环节服务,不得重复享受不同部门性质相近的财政补贴。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根据遴选条件,各实施主体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向实施主体所在地域项目区服务作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书面申请(见附件1),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二)乡镇(街道)推荐。****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向县农****领导小组专班进行推荐,并提交推荐材料。

(三)审核评定。县农****领导小组专班收到各乡镇(街道)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实施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比,依照评分标准(见附件4),按得分高低确定实施主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审定。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3A04办公室

咨询电话:王志勇153****3332 周翔199****1019

附件:1.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2. 承诺书

3. 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4. 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评分标准(统防统治)


****

2025年9月25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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