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9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9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191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达****分局(0145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万禾淀粉厂锅炉技改项目 | **自治区**市达茂旗小文公乡大井村南侧200米处****万禾淀粉厂院内 | **** | ******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现有1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利用现有100m2锅炉房建设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一台及其它配套附属环保设备设施用于生产。本项目2.5t/h生物质锅炉主要用于产品干燥。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厂内现有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时间与现有项目生产时间相同,为每年的9月初至11月初,年工作时间60天。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1、废气: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设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炉渣、除尘灰暂存清运废气经封闭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因含盐量较高,产生后暂存于废水储罐,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噪声,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及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除尘废滤袋、废离子树脂,上述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达茂旗青达****公司生产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位于**市**石宝镇达茂旗青达****公司现有厂区内 | 达茂旗青达****公司 | **万博****公司 | 本项目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包括:(1)拆除现有生产车间、包装车间、配电室,在厂区北侧**一个二层的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位于生产车间一层内,配电室位于**生产车间二层;**一个面积为660m2的混凝土坑式土豆清洗池,替换现有的铁箱清洗池;(2)储料区由现在的厂区西南侧改建于厂区东侧,占地面积由2700m2变更为1340m2;(3)拆除现有薯渣池,技术改造后不**薯渣池,薯渣随产随运,不在厂区内暂存;(4)拆除现有沉淀池和**池,在厂区西墙外重**设一个沉淀池和**池,沉淀池容积为1500m3,**池容积为300m3,新增占地1071.58m2;(5)升级改造生产设备,更换一台磋磨机,新增一台振动筛、一个**罐和一个淀粉乳罐;(6)拆除现有锅炉房、煤堆场和固废暂存池,拆除燃煤锅炉,更换为1台天然气热风炉,安装在生产车间内;**1个天然气站,内设三个天然气槽车车位;(7)拆除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不变。其余供水、供电、危废暂存间及生活办公等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马铃薯淀粉1500t。 本项目总投资为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2万元,占总投资的14.85%。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天然气热风炉采用国际领先的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淀粉干燥、筛分需在密封桶内进行,包装粉尘采取下料口和包装袋密闭对接的方式下料,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及时处理,对除好氧以外的池子进行加盖密闭,同时在污水处理区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厂界无组织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马铃薯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结束用于农田灌溉;淀粉生产过程产生淀粉废水与生活污共同经**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表2中旱作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用于农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自水泵、配电室、锉磨机、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各类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杂草石块、薯渣、沉淀池薯皮和泥沙、砂土、污水处理池污泥。其中纤维分离过程中产生的薯渣外售给达茂******社,随产随运,不在厂区内暂存,建设单位已与达茂******社签订了外运合同;污泥暂存于污泥浓缩池,由罐车定****工业园区固废渣场;沉淀池薯皮、泥沙由罐车定期抽运,还田利用;杂草石块、砂土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