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70福银高速西安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陕西-西安-蓝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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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70福银高速**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
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环评批复〔2025〕20号
时间: 2025-09-25 11:01 |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G70福银高速**至陕鄂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陕交控函〔2025〕32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安全韧性提升路段位于**省**市**县、**市**区、**县境内。路线起于**市**县三里镇席家河,接西(安)蓝(田)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市**县漫川关(陕鄂界),路线全长157.480公里。建设内容主要为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和排水、防护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交安设施。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改桥1处;路基路面改造提升包括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抗灾能力提升,高填路基、斜陡坡路堤承载能力、防护能力提升,路堑边坡滑塌、水毁防护能力提升,临水路基防洪能力提升,排水能力提升共计117处。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土石方(计价方)26.5508万立方米;排水、防护工程水泥混凝土52.01万立方米;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2.8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251837.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0.2%。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布置,减少工程占地,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项目路改桥段弃方部分运往西十高铁弃渣场,剩余运至本项目设置的弃土场,弃土场在施工前需剥离表层熟土临时堆放,保存耕植土层,施工结束后整地逐步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水域的扰动,施工便道使用结束后立即覆土平整复垦,防治水土流失。****林业局陕林护函〔2025〕750号文件要求,减少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生的不利影响。未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前,涉及各类生态敏感区的路段不得开工建设,并主动接受其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筑路材料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桥梁施工区开挖沉淀池,将钻渣及泥浆经沉淀晾晒后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外运,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水体内施工的桥梁提升工程应选择在河流枯水期,以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涉水施工采用钢围堰,围堰装土利用就近路基挖方。桥梁施工产生的钻渣及泥浆应妥善处置,严禁排入水体,临时泥浆池应采取相应防渗措施。严禁在自然水体中和水源保护区内清洗和维修施工器械,机械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及时收集并无害化处理,避免流入河道污染水体。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高噪声作业。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点、****医院等敏感点。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必要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

(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临时堆土及工程材料采取遮盖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及抛撒料,粉状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严禁露天放置。施工区域的运输车辆车体及时做冲洗净化处理,不得携带泥土驶出。施工期应使用新能源或按照属地管控要求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确保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施工场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土方作业严禁在4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油及含油沾染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进行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环境局****分局****环境局及**、**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送上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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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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