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5〕193号
****改革局关于**县船塘镇圩镇风貌提升“电力线”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船塘镇圩镇风貌提升“电力线”整治项目工程可研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船塘镇圩镇风貌提升“电力线”整治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12米电杆2基、拆装柱上断路器1台;**0.4KV电缆长1090米,0.4kV低压导线长1764米,低压电缆重复接地30组、新增沿墙街码(直线型)290套、新增沿墙街码(终端型)53套、**防倒供电装置24只、**8米电杆13基;**机械顶管100米、行车排管555米、破复水泥路面561㎡,**行车直线井8座;拆除BLVV电线路径1047米,总长4188米(其中1820米为保护性拆除,回库备用)、拆除8米电杆17基。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150.00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第三批典型镇培育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关于审议**县船塘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库的复函》(**镇建设办〔2025〕5号);《关于**县船塘镇圩镇风貌提升“电力线”整治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156号);《关于**县船塘镇圩镇风貌提升“电力线”整治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923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923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