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2024年**市旧店镇旧店蝴蝶兰 15号、16号温室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泽禹建设****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本项目**15号、16号2座温室大棚,**温室大棚面积13944m2,**日光温室通道1088m2;配套建设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室外强电、室外照明、室外监控、发电机组各一套,场地平整19755m2、农资农机具房1座11.6m2、看护房1座22.5m2、配电间1座57.04m2、**大门2座25.92m2、铺设150mm厚碎石路面1885m2。 项目占地:总占地面积为 1.9775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水浇地。 土方开挖:本项目总挖方量 1.2497 万 m3,回填量 1.2497 万 m3,无借方,无余方。 建设工期:项目已于 2024 年 9 月开工建设,于 2024 年 10 月完工,总工期 2 个月。 ****服务局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以平审二水保准字〔2024〕64 号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9775hm2。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要求,本项目占地面积小于5hm2,土石方挖填总量小于 5 万 m3,可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但项目施工期间积极落实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水土保持工程防治效果良好。 2025年9月,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措施体系可行,布局合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良好。 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特此公示。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