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澜潭溪(大峡谷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慈水许〔202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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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澜潭溪(大峡谷村段)河道治理
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我局于2025年8月28日受理了申请人提交的《**县澜潭溪(大峡谷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书》及初步设计报告等资料,并组织对《**县澜潭溪(大峡谷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评审。方案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现决定如下:
基本同意工程任务和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三官寺乡大峡谷村,主要建设任务是通过**三官寺澜潭溪大峡谷村河段河道左右岩堤防、河道疏浚,保护农田免受冲刷及崩岸灾害,使该地段防洪标准达10年一遇。具体建设内容为:(1)河道治理长度为650m,其中**堤防长620m(左岸450m,右岸170m);河道清淤150m;**下河踏步3处;**排水涵管2处20m;**排洪沟2处20m;改造堤坝1座。(2)**沿溪道路620m,宽4m。
二、基本同意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29.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53.5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9.12万元,独立费用43.58万元,基本预备费15.31万元,水土保持投资7.55万元。
三、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申请人要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责,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工程各项建设与管理工作,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发挥实效。
(二)申请人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相关要求。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职,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初设报告》精心组织施工,严控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不得随意变更堤(岸)线,堤(岸)型,重大施工方案变更要及时报我局审批。
(三)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四)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确保工程及时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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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