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开选择方式确定**县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技术服务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国家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工程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应覆盖《土地整治工程第二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 45/T 1056-2014)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或土地管理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在2019年至今,有承接过土地开垦、旱改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项目类似业务的工程核定入库技术服务的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三项;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在2018-2020年期间广******厅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7)信誉要求:供应****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仅有一家参加投标。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问题;承诺本项目不分包、转包。(提供投标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超过三家(含三家),由我局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选定承担**县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工作技术服务。
三、技术服务单位需求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县那桐镇上邓村龙****基地(51.996 亩)
2.**县**镇旺中村那****基地(171.42亩)
3.****社区兰****基地(117.33亩)
4.**县丁当镇英敏村四冬****基地(43.6215亩)
5.**县乔建镇罗村廷****基地(90.1635亩)
6.**县南圩连安林大猛片****基地项目(****)
7.**县那桐镇大滕村******公司片****基地项目(232.1985亩)
8.****社区卜春燕片区(36.594亩)
9.**县那桐镇大滕村王干飞片****基地项目(205.353亩)
10.**县古潭中真张宪片****基地项目(33.9615亩)
以上10个项目的核定入库工作:含工程复核(含新增耕地面积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含土壤检测)、新增水田核定、日常(年度 )变更,报备入库等;
(二)服务金额:新增耕地核定入库技术服务费按400元/亩结算,本次核定入库技术服务费合计44万元,以实际入库面积进行结算。
四、技术服务单位工作要求
1.工程复核: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办法、规定,按照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对项目区建设工程(含隐蔽工程)数量和质量进行一次性复核(含新增水田面积复核),并形成复核报告、图件(含电子数据成果)。
2.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根据有关耕地等别评定技术规范,对项目范围内的耕地质量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评定办法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形成报告、图件(含电子数据成果)。
3.新增耕地核定: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 288号)对新增耕地面积的认定;地类、等别认定;内业地类认定;外业地类认定;产能认定等。
五、提交成果时间及要求:
1.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新增水田核定成果:①合同签订后并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3天内开始进行现场复核及取样,现场复核、外业调查及取样应在7天内完成,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应在外业完成后30天内提交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新增水田核定报告,提交的报告一式5份。②在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新增耕地核定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工作的,经采购人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2.日常(年度)变更及报备入库:及时进行日常(年度)变更外业举证拍照提交系统审核,按土地整治类相关程序及工作要求于2025年 12月1日前完成新增耕地核定报备入库工作。因系统原因不能正常审核报备入库的,则相应顺延服务期限。
3.提交的所有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自然**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政府部门验收及自然**部有关系统报备。
六、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程序:
1.报名。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请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递交材料****整理中心(**县**镇**大道71号5楼A511室);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现场提交材料见上(技术服务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
2.摇号。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办公楼(**县**镇**大道71号)5楼B503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技术服务单位抽签摇号活动。请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的技术服务单位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员按时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技术服务单位,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轮抽签摇号承担技术服务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材料递交地址:****整理中心(**县**镇**大道71号5楼A511室),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0771-****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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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