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优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变更)

审批
新疆-克拉玛依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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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399745B王晓刚
胡炳星**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胡杨河****开发区纬五路以南002号、经二路以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产品优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变更)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开发区南区****中间
经度:84.86059 纬度: 44.83818****生态环境局
2024-08-12
师市环审〔2024〕64号****
2017-12-3014600
1858****
916********399745B**盛世****公司
916********7670132**蓝****公司
****0100MA776YF90U2025-07-11
2025-07-112025-07-20
2025-08-272025-09-23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abdd850dfd20e47d0df20039dfbd045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拟对现2#减压塔产生的塔底渣油(为现有项目的沥青产品)进行产品优化升级改造,采用丙烷脱沥青工艺将沥青产品中的重油组分和沥青组分进行分离以获得脱沥青油和脱油沥青。项目主要建设1套20万吨/年连续操作减压渣油(沥青)生产装置,****处理站、汽提装置进行扩能改造,并配套建设一台4t/h导热油炉及其他辅助工程,部分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及贮运工程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已建设1套20万吨/年沥青精制装置,本次仅将1台4吨/小时导热油炉改为1台14吨/小时导热油炉。实际建设内容:加工处理减压渣油(沥青)规模为20万吨/年。设置1座沥青精制塔、1座超临界回收塔、1座沥青蒸发塔、1座脱沥青油蒸发塔、1座沥青汽提塔、1座脱沥青油汽提塔、1座溶剂罐、1座原料缓冲罐、1台14t/h导热油炉(原环评文件为4t/h)。建设1个油品罐组,其内设置3座容积5000m3油品拱顶储罐。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装置采用渣油超临界抽提ROSE技术。渣油超临界抽提ROSE技术采用“单塔、一段萃取”工艺,主要包括进料、沥青精制、脱油沥青蒸发、脱油沥青汽提、溶剂回收、脱沥青油分离、脱沥青油汽提、回收溶剂处理及增加等工段。本项目装置采用渣油超临界抽提ROSE技术。渣油超临界抽提ROSE技术采用“单塔、一段萃取”工艺,主要包括进料、沥青精制、脱油沥青蒸发、脱油沥青汽提、溶剂回收、脱沥青油分离、脱沥青油汽提、回收溶剂处理及增加等工段。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处理站仅对曝气池、浮选池进行加盖密闭,未对其他水池进行密闭,项目要求对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生物法除臭装置+蓄热式催化燃烧(RTO装置)+25m高排气筒;沥青罐、渣油罐呼吸废气收集进入燃料气管网送蓄热式催化燃烧(RTO装置)处理,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水池加盖密闭(曝气池、浮选池已加盖密闭;整改对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处理站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二级碱洗喷淋塔+蓄热式催化燃烧RTO装置(焚烧+急冷+碱洗)+2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罐、渣油罐呼吸废气采用水洗+碱洗+除雾处理统一进入RTO焚烧+急冷+碱洗处理收,25m排气筒排放
处理设施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对现有脱硫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络合铁脱硫技术,提高脱硫效率,保证脱硫后的废气送至常压塔加热炉燃烧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能稳定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 (2)尽快按照《****VOCs治理方案》对厂区内的原油储罐、原常侧油罐及各原油、减侧油的装车处等进行VOCs治理,并****管理部门要求的7.71t/aVOCs削减量; (3****处理站未进行加盖密闭的水池进行密闭,****处理站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处理,经生物滤池+RTO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处理站、汽提装置进行改造,污水处理站由现有的处理能力10m3/h提升至20m3/h,汽提装置由现有的处理能力2.5t/h提升至4t/h。对现有脱硫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采用络合铁脱硫技术,提高脱硫效率 《****VOCs治理方案》对厂区内的原油储罐、原常侧油罐及各原油、减侧油的装车处等进行VOCs治理,**RTO焚烧炉 ****处理站未进行加盖密闭的水池进行密闭,****处理站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处理,经生物滤池+RTO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处理站、汽提装置进行改造,污水处理站由现有的处理能力10m3/h提升至20m3/h,汽提装置由现有的处理能力2.5t/h提升至4t/h。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7877 0 0 0 0 1.788 0
1.599 0 30.67 0 0 1.599 0
0.2114 0 1.6 0 0 0.21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1.528 0 4.46 0 0 1.528 0 /
6.62 1.608 12.5425 0 0 8.228 1.608 /
0.314 0.08 1.568 0 0 0.394 0.08 /
0 0 4.79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性废水汽提装置处理(扩建后处理能力4m3/h,处理工艺为“汽提+冷凝”) “隔油+两级气浮+A/O+二沉”工艺) 污水处理站排口排放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总氮、氨氮、总磷满足《****开发区企业执行相关标准的通知》(师市环发〔2021〕7号)要求;硫化物、石油类、挥发酚、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总氰化物及生产车间排放总砷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装置含油废水收集后送酸性废水汽提装置处理(扩建后处理能力4m3/h,处理工艺为“汽提+冷凝”),含油汽提废水与生活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和地面及设备冲洗废****处理站****处理站的处理能力20m3/h,处理工艺为不变,为“隔油+两级气浮+A/O+二沉”工艺),处理后进****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排口排放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总氮、氨氮、总磷满足《****开发区企业执行相关标准的通知》(师市环发〔2021〕7号)要求;硫化物、石油类、挥发酚、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总氰化物及生产车间排放总砷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氮燃烧 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级)、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同时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函[2022]483号文)要求。 项目**1台14吨/小时的燃气导热油炉供热,以替代原计划建设的一台4吨/小时的燃气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作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14t/h燃气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级)、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同时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函[2022]483号文)要求。
2 RTO焚烧(RTO装置,处理风量20000m3/h,焚烧+急冷+碱洗)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米排气筒排放(DA011)。 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7%)SO2、苯并[a]芘、沥青烟、苯、甲苯、二甲苯、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的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H3、H2S排放速率(25m排气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企业排放限值。 ****处理站进行改扩建,从现有设计规模10m3/h提高到设计规模为20m3/h。项目对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污泥浓缩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加盖密闭收集,收集后的臭气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二级碱洗喷淋塔处理,再经蓄热式催化燃烧(RTO装置,处理风量20000m3/h,焚烧+急冷+碱洗)处理后,最终25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设置3座5000m3油品储罐,并利用现有沥青罐组的4座10000m3沥青储罐和2座5000m3沥青储罐,全部为固定顶罐。油品储罐、沥青罐等储罐产生的呼吸气,采用水洗+碱洗+除雾预处理,再进入RTO焚烧(RTO装置,处理风量20000m3/h,焚烧+急冷+碱洗)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5米排气筒排放(DA011)。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蓄热式催化燃烧(RTO装置)废气排气筒排放SO2、苯并[a]芘、沥青烟、苯、甲苯、二甲苯、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的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H3、H2S排放速率(25m排气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企业排放限值。蓄热式催化燃烧(RTO装置)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98.2%(以排放速率计算),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7%)。
3 常压塔加热炉废气(酸性汽提废气)经络合铁脱硫装置处理后 SO2、非甲烷总烃、苯并芘、沥青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的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2S排放速率(35m排气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酸性汽提废气经络合铁脱硫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常压塔加热炉燃烧处理,经3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常压塔加热炉废气(酸性汽提废气)排气筒排放SO2、非甲烷总烃、苯并芘、沥青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的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2S排放速率(35m排气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4 密闭车间管道,设置绿化带,加强管理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限值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 生产车间密闭,定期洒水降尘;生产工艺密闭,原料和产品等液体物料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加强生产管理,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避免废气外逸;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职工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322mg/m3,苯、甲苯、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均小于方法检出限,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46mg/m3,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0.32mg/m3,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小于方法检出限,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2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导热油炉和机泵为先进可靠低噪声,并安装减振垫、用弹性连接代替设备与地面刚性连接、设置围护等措施;制定设备管理计划,每周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区种植3000m2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建设地点及平面布局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一致,项目区周边200m无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50-59dB(A),夜间48-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厂区生产装置区(精炼工艺装置区)、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导热油装载区、污水处理站,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确保防渗系数达到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汽车装卸区、系统管廊,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确保防渗系数达到1×10-7厘米/秒”;配变电间、机柜间以及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性的地面硬化措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落实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如下:企业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50934-2013),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10-7cm/s。 企业一般污染防控区防渗层的防渗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50934-2013),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等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0×10-7cm/s。配变电间、机柜间以及厂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 建立地下水监测制度,落实监测计划,按时提交监测报告;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制定地下水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避免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如下:企业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50934-2013),采用耐酸水泥+环氧树脂+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10-7cm/s。 企业一般污染防控区防渗层的防渗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50934-2013),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等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0×10-7cm/s。配变电间、机柜间以及厂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妥善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填埋场处理。油罐底泥、****处理站)、废导热油及酸性汽提废气经脱硫装置处理后产生的废碱液属于危险废物,由专用危险废物收集桶收集,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胡杨****填埋场填埋处理。 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 油罐底泥、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泥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碱液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由专用危险废物收集桶分别收集,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危废库,可满足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储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围堰、导流、收集设施;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规范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胡杨****填埋场填埋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施工期为安装设施,施工属于室外安装,无厂房结构,只新购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产生扬尘、噪声污染,验收期间未发现施工期无遗留的环境问题。施工期环保措施主要为: (1)施工场地周边设置2米以上的围墙,物料进行密闭存放或覆盖,降低扬尘的影响;(2)项目施工期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排入****处理厂处理;(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与隔声装置。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鸣笛;(4)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拣,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填埋场填埋处理。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及各部门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包含本次建设内容,并于2025年5月9日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660706-2025-11-M)。配备应急器材和物资,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部分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及贮运工程依托现有设施。本项目供热、供电、供水、排水、循环水站等公用辅助工程;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水汽提装置、危废暂存等环保工程均依托****,满足本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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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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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2022年5月环评批复“胡经开区〔2022〕25号”中指出,颗粒物、SO2、VOCs不再新增总量指标,氮氧化物新增总量指标为3.435t/a(原计划新增的4t/h导热油炉产生),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6.87t/a,该替代总量****开发区拆除的燃煤锅炉、茶水炉污染物核定的污染物总量中给出。尽快按照《****VOCs治理方案》对厂区内的原油储罐、原常侧油罐及各原油、减侧油的装车处等进行VOCs治理,并****管理部门要求的7.71t/aVOCs削减量;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数据分析,14t/h燃气导热油炉排放氮氧化物为1.608t/a,满足“胡经开区〔2022〕25号”中指出氮氧化物新增总量指标为3.435t/a的要求,同时满足排污许可量要求。已按照《****VOCs治理方案》于2024年12月改造完成,罐区及装卸区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水洗+碱洗+除雾处理,一起进入RTO装置进行焚烧+急冷+碱洗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作为RTO故障时应急处理设施,伴烧采用天然气,处置后的达标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2020年度执行报告,改造前全厂VOCs排放量为24.7872t/a。改造后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核算为8.59817t/a,消减量为16.189t/a;****管理部门要求的7.71t/aVOCs削减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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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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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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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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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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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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