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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桔产业发展示范带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四好农村路二期)
招标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款、第3.2款的规定,招标人——****、**市******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补遗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市******公司
2025年9月25日
**蜜桔产业发展示范带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四好农村路二期)
招标第1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修改: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00万元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修改为“2025年10月11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