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粤交许可(航评)〔2025〕474号】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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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9-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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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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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南头镇2023年堤防加固工程(丁坝修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南头镇2023年堤防加固工程(丁坝修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并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关于南头镇2023年堤防加固工程(丁坝修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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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


附件

****关于南头镇2023年堤防加固工程(丁坝修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程选址

拟建项目为堤防加固工程(丁坝修复),位于**市鸡鸦水道S364十水线鸡鸦特大桥上游约40米至广**高速公**上游约320米左岸,工程河段全长约5.5千米,共修复42座丁坝。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处河段宽约240米~400米,水流较平缓,河床较稳定,工程选址符合规范要求。

二、通航尺度和技术要求

根据《**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本工程所处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Ⅲ级。工程拟对42座丁坝进行修复,修复内容包括加固丁坝护坡、修复砼压顶、局部丁坝新增石笼护脚,其中丁坝S01-S13护脚外缘向水域方向较原结构加长2米~14米。本工程丁坝护脚外边线距离航道边线最近约27米~108米。根据《南头镇2023年堤防加固工程(丁坝修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拟建工程对航道冲淤和水流条件的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

(二)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资料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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