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S449**县樟木乡樟木圩绕线改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咨(赣****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 投资额:798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85万元,占比0.47%; 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S449(K0+000,对应老路桩号K58+596)樟木乡高枧附近,终点位于S449(K3+015,对应老路桩号K56+548)樟木乡廖坑附近; 道路等级及规模:本项目为改建二级公路项目,路线全长3.015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的双向2车道公路标准建设,全线共设桥梁131m/3座(中桥108m/2座、小桥23m/1座),交叉工程5处,涵洞13道; 线路走向: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向东转北,****小学、樟木中学南侧、老屋、小溪、樟木,沿河流布线,终于樟木乡廖坑附近(K3+015,对应S449老路桩号K56+548),路线全长3.015km。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扬尘:科学选择运输路线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村庄等敏感区行驶;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降尘,路面要及时清扫;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施工作业扬尘: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的作业方式;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 堆场扬尘: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区下风向;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3个月(含)以上不施工的裸土区域应播撒草籽等简易绿化;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沥青烟废气: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正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敏感点段施工时加快施工进程,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 采取措施后,施工厂界粉尘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筑路材料和施工材料等堆放场地应远离地表水体;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 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过程;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放。 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桥梁施工钻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跨河桥梁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应分别存放并回收,对保养机具的油抹布应单独处理;施工结束时对涉水桥梁附近河道进行清淤。 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处理处置;各临时施工场地尽量布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少占林地或者农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定期予以清运;工程余方中钻渣通过沉淀池固化、脱水后就地填埋;剩余余方均外运本项目弃土场;因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少量残油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对有绿化观赏或价值较高的植被,应考虑加以保护;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工程完工后,各种临时占地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土场进行取土作业,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路基施工应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桥梁桩基施工时做好钻渣泥浆的处理,禁止将含泥沙、油污、生活污水、垃圾、废弃物直接排入水域; 生态恢复:**道路开挖的表层土壤应合理利用,可作为绿化用土或回用;临时占地和施工过程中减少的植被要及时恢复;在公路两旁的用地范围内进行 绿化,树种应优先选择当地有的物种。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的清扫,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环境空气污染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 3、噪声防治措施 采用SMA-13低噪声路面;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居民集中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建议项目营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 临**道路第一排房屋(高于3层楼房以上含3层)、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第一排房屋低于3层距交通干线边界线35m范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50m范围内的区域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置标识标牌,呼吁居民不随手丢弃垃圾;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植被保护: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绿化栽植当地植物,在靠近环境敏感点附近可以适当插种一些乔木。 动物保护:在动物活动较频繁的地带设置标识标牌,防止野生动物乱窜造成的交通事故。 水土流失保护:强化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道路破损情况,保证降水时形成的地表径流基本无泥沙,防止水土流失。 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和补偿: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复**用和恢复林、草植被。 生态景观保护:植草护坡,边坡悬挂覆绿,临时用地的复垦,种植绿化带。 耕地保护: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将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
|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 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7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对本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7月7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公示;于2025年7月21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县樟木乡圩镇公告栏进行了张贴公示;于2025年7月19日、2025年7月21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都市报》进行了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