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你单位《关****幼儿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函》(黄教建〔2025〕11号)收悉。
经研究,****幼儿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
一、项目法人单位
****教育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区豫园街道,**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11K-01地块,**榛岭街、南至211K-06地块、西至露香园路、北至阜春街,用地面积为3902.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一栋地上4层、地下1层,11****幼儿园综合教学楼,主要功能包括教学活动、办公、生活及辅助用房,同步实施室外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等室外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693.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16.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76.58平方米(以规资部门最终意见为准)。
四、项目建设资金及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552.3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区级财力和**露****公司共同承担,其中区级财力为6600.98万元,****公司为951.32万元。
五、总体及单元设计
1、原则同意相关设计内容。
2、****住建委《行政协助回复书》(沪城乡协回字[2025]36号),本项目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以SS计);原则同意本项目的消防设计,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消防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建筑地上一层设置一处消防控制室,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泵房,消防用水从阜春街市政管网引入两路DN200进水管。
3、根据区建管委《行政协助回复书》(沪规土资协回字[2025]1号),本项目应按照不少于配建车位的15%建设充电设施,应安装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系统且光伏面积不得少于屋顶总面积的50%。
4、****总队《行政协助回复书》(沪规土资协回字〔2025〕349号),****基地于阜春街设1处机动车出入口,宽为7.2米;另于露香园路设2处人行出入口,宽均为5.5米)。
5、根据市交通委《行政协助回复书》(沪交通协回字[2025]43号),同意本项目设计方案配置机动车停车位的类型及数量,即地面设置3个小型客车停车位,另长期租借露香园(二期)项目D2地块17个停车位。
6、根据市国动办《行政协助回复书》(沪民防协回字[2024]114号),本项目符合不宜修建人防工程的情形规定,建设单位可按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的形式履行结建义务。
7、根据市绿容局《行政协助回复书》(沪绿容许协回字[2024]91号),同意本项目配套绿地面积390.3 平方米,绿地率10%,实施屋顶绿化面积51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同意在紧邻露香园路及阜春街西北侧的建筑一层设置生活垃圾房一座,面积约26平方米。
8、****环境局《行政协助回复书》(沪规土资协回字[2024]20号),**区全境****中心**),项目规划需符合相关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具体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并落实相应环保措施。
9、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应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并确保周边安全。
六、其他
对于各部门及专家的其他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研究落实。
本项目实施代建制。
请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规划、环保、节能和建设管理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方案。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项目代码:****
附件: 黄发改投〔2025〕11****幼儿园**工程可研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