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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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 1 | ****煤矸石破碎项目 | **市晓明镇娘娘庙村 | **** | **沃尔德****公司 | 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达80万吨,购置破碎机、筛分机、给料机等设备。 | 施工期:1、废气:(1)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2)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3)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4)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5)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封闭处理;(6)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7)运输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封闭等措施。2、废水:(1)施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旱厕。3、噪声:(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护;(2)合理安排作业进度;(3)夜间不施工;(4)运输车辆限速禁鸣,规划运输路线。4、固体废物:应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1、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采取措施:封闭厂房、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控制卸料速度、降低落料差;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3、噪声: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在设备底座加垫减振垫、封闭等措施;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沉降粉尘作用于产品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土壤及地下水: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等所在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