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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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
递交时间:2025-09-25 11:09
文件编号
| ****001Z02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2025-09-23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 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82,45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 2025-09-23 09:00:00 |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 无 |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 |
| 异议人 |
******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杨宝明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37****1789 |
| 异议人地址 |
****市**县杉城镇西内环路168号悦府1幢107室 |
异议时间 |
异议书收到时间: 2025年9月24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审查 存在 问题 |
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但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款10.1.1(3)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
| 不予 受理 规定 |
根据《**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款10.1.1(3)条 (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
| 处理意见 |
不予受理 **** 202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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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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