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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32MABP4CWE20 | 建设单位法人:赵灿春 |
| 李春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州******委员会糖厂小组113号 |
| ****电站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1--0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彝族乡罗龙石村、三戈村**开口镇长坪村 |
| 经度:100.3771 纬度: 26.49168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4 |
| 大环评审〔2025〕13-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360 |
| 120.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32MABP4CWE2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气****公司 |
| ****0108MA002HPL5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83957C | 竣工时间:2025-07-20 |
| 2025-03-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9 |
| 2025-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125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安装容量59.79MWp,额定容量50MW,共安装光伏组件84392块,157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17个箱式变压器。 | 实际建设情况:安装容量59.80226MWp,额定容量50MW,共安装光伏组件84280块,157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17个箱式变压器。 |
| 光伏组件规格及数量变化导致项目安装容量有少许增加,额定容量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列阵→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并网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列阵→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并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采取洒水、遮盖、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产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按水保要求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运营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施工过程严格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施工前,应知会附近居民;施工过程中在靠近村庄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等环保措施。施工过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噪声监测,了解项目施工对附近居民区的影响程度;本项目使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变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工程挖填平衡,全部土方就地平整回填,无弃土方。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或统一外运。废光伏板、电气元件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变压器废油、废蓄电池、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贮存于松园升压站内危险贮存间,采取防渗措施,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化肥袋外卖废品收购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采取洒水、遮盖、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产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按水保要求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运营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施工过程严格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施工前知会附近居民;施工过程采取人工施工方式。施工高峰期进行了噪声监测,了解项目施工对附近居民区的影响程度,未发生超标现象,且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投诉情况;本项目使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变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安装在光伏支架上。工程挖填平衡,全部土方就地平整回填,无弃土方。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或统一外运。废光伏板、电气元件由******公司回收处理。变压器废油、废蓄电池、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贮存于松园升压站内危险贮存间,采取防渗措施,定期委托****进行处置。废弃化肥袋外卖废品收购商处理。 |
| 根据施工期及调试期噪声监测结果分析未发生噪声超标情况,未设置隔声屏、隔声围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地点:**省**市**县**彝族乡罗龙石村、三戈村**开口镇长坪村;占地面积78.30hm2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地点:**省**市**县**彝族乡罗龙石村、三戈村**开口镇长坪村;占地面积78.30h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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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于松园升压站危废贮存间;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及废旧电气组件集中收集至松园升压站固废贮存间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于松园升压站危废贮存间;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及废旧电气组件暂存于松园升压站固废贮存间 |
| 项目运维人员提托松园升压站员工;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及废旧电气组件依托松园升压站固废贮存间贮存;废箱式变压器事故油等危险废物依托松园升压站危废贮存间贮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维人员提托松园升压站员工;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及废旧电气组件依托松园升压站固废贮存间贮存;废箱式变压器事故油等危险废物依托松园升压站危废贮存间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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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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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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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占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不涉及基本草原、草原公园以及《中华人民**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占用的草原类型。临时占用土地建成后种植灌草植物或实施互补方案,恢复植被。(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①避让措施:施工期进行精密设计,尽量少占用土地,减少施工工期和施工范围,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地形地貌等环境的影响。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及合理施工道路布线,尽量缩短路线长度和高大边坡,减少临时用地面积。项目选址过程中避让植被较好的区域,项目占地不涉及天然林地,覆盖度50%以上的灌木林地。 ②减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期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 征地范围内地被植物清理时,应请林业部门参与,发现珍稀植物,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护。 ③修复、补偿措施:对于被占用的林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应选择**松等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光伏板下采用播撒草籽的方式,边施工边修复,减小施工对植被的影响。(2)动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避让措施: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尽量避让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严禁破坏占地区外的森林植被;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噪声对动物的惊吓。 ②减缓措施: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禁止狩猎和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施工区内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3)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主要为阔土工布遮盖措施、道路工程区场内道路行道树种植、集电线路工程区撒草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撒草绿化以及截排水沟布设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占地红线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不涉及基本草原、草原公园以及《中华人民**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占用的草原类型。项目建成后对光伏板下及占地红线范围内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1、植物/植被保护:(1)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优化施工布局及合理施工道路布线。项目选址避让植被较好区域,不涉及天然林地,覆盖度50%以上的灌木林地。 (2)项目施工期严格管理,对施工人员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未发生砍伐、植被破坏等事件。未发现珍稀植物。 (3)项目针对被占用的林地,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对光伏板下及占地红线范围内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2、动物保护:(1)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让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有效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生境。施工期严格管控噪声。 (2)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管理,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施工区内设置了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和动物保护监督管理人员。3、水保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区、交通道路区边坡进行绿化;设置临时覆盖、挡墙、沉砂池、排水沟等临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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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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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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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