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关于岑梧高速新地收费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龙圩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收费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龙水利许〔2025〕18号
2025-09-09 17:05

********公司:

你公司提供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批准同意你单位在**市****社区打取水井1口,项目日平均取水量为3.11m3,日最大取水量为4.10m3,年取水总量为0.1150万m3(取水保证率95%,包括考虑供水管网损失5%),取水类型为地下水,取水方式是提水工程,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不考虑退水影响范围。

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1°10′08.06″,北纬23°14′25.46″。

二、你公司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等。项目生活污废水排污总量为876m3/a,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项目区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不直排入地表和地下水体,不单独设置排污口。

三、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单位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四、你公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以注销处理。

五、该项目单位用水指标满足用水定额及相关节水要求。你公司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制度,每年年底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计量设施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装。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如果出现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计量数值不准确的情况,必须马上把取水计量设施进行维修到可以正常使用、计量的工作状态,或者更换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计量设施。如逾期不执行我局对不正常工作的计量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的要求,我局将依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费;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七、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和接入**壮族自治区水**信息管理系统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包括用水工艺设备情况和用水流程图);项目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报送到我局;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费(税)。

八、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当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2025年 9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