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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的工作要求,高质量推动我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可持续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和《****发展中心会议纪要》(〔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运输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现将细则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5-30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细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59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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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