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登记、备案流程清单

审批
吉林-吉林-昌邑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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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登记、备案流程清单
一、政策依据

《**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吉民发〔2020〕52号)和《**省养老机构备案指引》等政策文件

二、设立登****管理部门)

(一)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注册登记材料,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具****管理部门意见为准)。

(二)提交申请:到养老机构****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办理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营业执照。

(三)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完成设立登记。

三、备案阶段(民政部门)

(一)备案前提条件

1.****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申请。

(二)准备备案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附件2)。内容包括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场所权属、规划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2.登记证书(原件扫描彩色图片)。即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备案承诺书》(附件3)。承诺养老机构符合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

(三)提交备案申请

1.线上办理。登录 “**金民工程” 信息系统养老机构账号,依次点击 “养老服务管理”“政务业务”“备案登记申请”“备案登记”“相关资料模板下载”,阅读《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附件1),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附件2)、《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附件3),签字盖章后,按照格式要求上传全部申请材料图片,并填报相关材料。

2.线下办理。携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原件和****机关****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或民政部门办理备案,现场领取《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附件1),填写《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附件2)、《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附件3)。

(四)民政部门审核

1.线上审核。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通过 “**金民工程” 信息系统回流出具《养老机构备案回执》(附件4);材料不齐全的,指导养老机构补正后出具备案回执。

2.线下审核。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养老机构备案回执》(附件4);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备案材料齐全但可能存在不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告知其继续运营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并在备案回执的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

(五)变更备案流程

1.适用情形。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等事项变更。

2.办理时限。完成变更登记或情况变动后 10 个工作日内。

3.提交材料。提交《变更备案申请书》(附件5)及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4.审核流程。民政部门审核后出具《变更备案回执》(附件6)。

四、办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民政局0432-****1122

****民政局0432-****0364

****民政局0432-****1497

****民政局0432-****3225

****民政局0432-****8096

****民政局0432-****6563

****民政局0432-****9269

****民政局0432-****0661

****民政局0432-****4206

****民政局0432-****5216

****民政局0432-****1596

附件:

1.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2.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3.备案承诺书

4.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5.养老机构变更备案申请书

6.养老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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