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局关于**宏升旺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肥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间:2025-09-04 16:50 |
| ****: 你单位申请审批的《年产10万吨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园区里山片区,租用****公司闲置的2#厂房建设。项目取****改革局核发的《**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主要建设发酵池、拌料生产区、液体水溶肥车间、固体水溶肥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设施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水溶肥等的生产能力。 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根据《报告表》及技术评估结论,该项目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封闭车辆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缓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系统,确保满足项目废水处理、回用的要求。产生的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物有机肥车间原料发酵用水,严禁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公司已建的处理规模为10立方米/****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规定的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得外排;项目厂区须设置1个容积不低于12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初期雨水不外排。 (三)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生物有机肥车间拌料生产区各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发酵池堆肥发酵产生废气经收集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均统一由1根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液体水溶肥车间、粉剂固体肥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确保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对项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防渗工程结束后自行组织验收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存档备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运输、暂存、处置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暂存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强化各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 (七)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八)切实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 三、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环境监测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式投运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 2025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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