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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庆建招〔2025〕49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本项目以工程费用25000.00万元作为计费基数,监理服务费按《**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标准计取,不考虑工程复杂系数,标准取费为377.675万元,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下浮30%作为风险控制价,监理费服务费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标准取费的70%-80%,即评标基准价范围为人民币264.3725万元-302.14万元。标书代写
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