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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16:46 |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浩、缪胧、小林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31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蕉****南路6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3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316 | ||
采购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
废标理由:终止评标
采购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金波 |
| 评审专家: | 黄林铭 、 鄢发根 、 杨琼妹 、 郑李海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在价格符合性审查阶段,**凯****公司、**曼恩****公司、**信****公司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部分上传分项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3.1各投标人需针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报价中须体现所投产品(牵引汽车、计量检衡半挂车、叉车)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并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部分上传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未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视为无效投标。”的规定,以上投标人价格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因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名称:****
地址:**市蕉****南路64号
联系方式:0593-****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
电话:059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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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