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计量所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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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6:46
开标时间 0002年11月30日 00:00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浩、缪胧、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0593-****31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蕉****南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3-****39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3-****316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

废标理由:终止评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金波
评审专家: 黄林铭 、 鄢发根 、 杨琼妹 、 郑李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电子汽车衡检定专用车:0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价格符合性审查阶段,**凯****公司、**曼恩****公司、**信****公司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部分上传分项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3.1各投标人需针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报价中须体现所投产品(牵引汽车、计量检衡半挂车、叉车)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并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部分上传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未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视为无效投标。”的规定,以上投标人价格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因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蕉****南路64号

联系方式:0593-****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

电话:0593-****316

****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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