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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25 16:44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年产30 万吨预焙阳极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 万吨预焙阳极项目
建设地点:贵****经济开发区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30万吨预焙阳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贵****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田工 158****9855
接收意见邮箱:****@sun-stone.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方式:马工 0851 ****5227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ViW0w0Zr6OHQQAbKxXgM6Q 提取码: irm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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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