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承销机构比选方案的通知》(龙国资〔2024〕92号)及****关于印发《债券发行承销机构比选方案(初选)》制度的通知(龙交发[2024]152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所属龙****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安保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ABS)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机构比选工作,现将相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参与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以及资产管理资质。
3.同意余额包销。
4.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2024年以来为境内地方国企主承销成功发行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ABS)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wind查询结果截图)。
5.2024年证券分类评级B级以上,****公司****公司证券分类评级。
6.提供不少于2名注册发行、承销项目全职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债券承销经验,并须保证项目主要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稳定性。
7.本次比选仅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由两家证券机构组成,须明确牵头方。
8.收件截止日近1年内,参选机构不得因债券承销业务被相关监管机构(主管部门)处罚、公开批评或仍处于处罚期。
9.收件截止日前,已竞得我司债券承销项目之金融机构,因自身原因影响申报导致尚未取得批文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若非因金融机构自身原因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ABS主要要素
1.原始权益人:龙****集团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以审批为准)
3.发行期限:不低于3年
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具体以审批为准)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三、比选申请文件内容
1.初评比选应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务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发行方案(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司《ABS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机构初评比选方案》,提出发行要素等方面的建议和相关分析);
4.项目团队介绍(附相关团队能力证明材料介绍);
5.初评比选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6.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比选应标相关文件的格式由比选申请人自拟,但内容不得与本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和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参与人应充分知悉并无条件接受本比选公告及方案所有要求和条件。请有意向参与上述ABS发行承销及计划管理的机构,将比选申请材料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均加盖公章、骑缝章),以密封形式邮寄至****,邮件寄出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含),以邮戳或快递发出信息所示时间为准)。收件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36****0571,收件地址:**省**市**区**大道与金鸡路交汇处交通综合大楼809室。标书代写
五、比选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评比选评审由我司根据相关****小组,依据评审文件,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各申请人进行入围资格审核,并对入围机构相关比选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初评;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选择综合得分前3名的****国资委复选。复选结果经批复后,公司与中选机构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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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