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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79654B | 建设单位法人:涂青莲 |
| 张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塘下镇万景路387号 |
| ****年产钢铁制浴室挂件350万套设备厂房**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1-C33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20.****083 纬度: 27.8341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06 |
| 温环瑞建〔20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5-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79654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79654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3********5236977 | 竣工时间:2025-03-20 |
| 2025-03-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30 |
| 2025-08-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Article a=show id=2807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钢铁制浴室挂件3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钢铁制浴室挂件350万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熔化:将外购的锌锭直接进行熔化,投料采用人工投料,投入熔化炉中进行加热熔化(温度约450℃,电加热)。 (2)保温、压铸:本项目每台压铸机均配备保温炉,锌锭熔化成锌液后放汤到倾转浇包(带盖),浇包采用天轨悬挂式挂在工字钢上,行走到各个保温炉**行倾倒加料,以供后续压铸使用。压铸时将锌液在高压作用下,以高速填充至型(模)具型腔内,并使金属在此压力下凝固而形成铸件。在压铸前,需对模具进行喷脱模剂,起到润滑作用,以便后续的脱模工序。该过程会产生脱模剂废气、压铸烟尘。 (3)清渣:项目锌锭熔化过程中表面会形成氧化炉渣,然后人工用清渣勺去表面浮渣,冷却后成块状的炉渣,炉渣外售处理。 (4)去边角料:根据产品不同,利用脉冲去水口机或人工切除压铸件毛坯件的边角料,废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生产利用。 (5)抛光:根据产品需要,利用抛光机对工件表面进行抛光打磨,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洁。 (6)焊接:利用激光焊接机进行焊接。 (7)装配:不锈钢材材、铁材机加工、打磨处理后与压铸件进行表面处理后,再注塑成型的塑料配件进行装配。 前处理工艺: (1)脱脂:目的是为除掉表面的润滑油和防锈油,以保证在后续表面处理工序的吸附率,从而提高产品的表面质量。 (2)水洗:项目脱脂、钝化工序之后均需经过清洗工序,以避免对下一道工序槽液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工艺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 (3)钝化:通过钝化将工件表面形成一层钝化层,提高工件的耐腐蚀性能。 | 实际建设情况:(1)熔化:将外购的锌锭直接进行熔化,投料采用人工投料,投入熔化炉中进行加热熔化(温度约450℃,电加热)。 (2)保温、压铸:本项目每台压铸机均配备保温炉,锌锭熔化成锌液后放汤到倾转浇包(带盖),浇包采用天轨悬挂式挂在工字钢上,行走到各个保温炉**行倾倒加料,以供后续压铸使用。压铸时将锌液在高压作用下,以高速填充至型(模)具型腔内,并使金属在此压力下凝固而形成铸件。在压铸前,需对模具进行喷脱模剂,起到润滑作用,以便后续的脱模工序。该过程会产生脱模剂废气、压铸烟尘。 (3)清渣:项目锌锭熔化过程中表面会形成氧化炉渣,然后人工用清渣勺去表面浮渣,冷却后成块状的炉渣,炉渣外售处理。 (4)去边角料:根据产品不同,利用脉冲去水口机或人工切除压铸件毛坯件的边角料,废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生产利用。 (5)抛光:根据产品需要,利用抛光机对工件表面进行抛光打磨,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洁。 (6)焊接:利用激光焊接机进行焊接。 (7)装配:不锈钢材材、铁材机加工、打磨处理后与压铸件进行表面处理后,再外协注塑成型的塑料配件进行装配。 前处理工艺: (1)脱脂:目的是为除掉表面的润滑油和防锈油,以保证在后续表面处理工序的吸附率,从而提高产品的表面质量。 (2)水洗:项目脱脂、钝化工序之后均需经过清洗工序,以避免对下一道工序槽液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工艺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 (3)钝化:通过钝化将工件表面形成一层钝化层,提高工件的耐腐蚀性能。 |
| 注塑工序外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优化车间布局,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实施干湿分离,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要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汇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规定的其他地区间接排放标准(总铁为其他地区直接排放);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限值;生活污水和其他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熔化及压铸烟尘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抛光及打磨粉尘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电泳固化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设置独立密闭微负压的喷漆车间,涂装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燃料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注塑废气需半密闭收集,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破碎过程加盖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 本项目焊接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注塑工序、破碎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及表9规定的限值;抛光工序、打磨工序、喷漆及烘干工序、喷塑及固化工序、电泳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熔化工序、压铸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机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环大气[2019]56号文件的要求分别执行30mg/m3、200mg/m3、300mg/m3;注塑工序产生的恶臭(包括苯乙烯的无****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相关要求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边界噪声达标。 项目临万景路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用餐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经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采用“物化+生化+气浮”工艺进行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反渗透浓盐水水质较清洁,直接通过企业厂区的废水总排放口进入市政管网;项目已合理布局,地面已硬化,实施干湿分离,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和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要求。 (二)废气 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同电泳废气、电泳固化燃料废气一起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喷塑粉尘经自带回收系统(采用滤芯)+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喷塑固化废气、燃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生物滤池处理通过排气筒后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项目已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在厂区南侧设有一个独立、密闭的危废仓库约15平方米。危废贮存区域粘贴有对应危险废物标识;堆场防风、防雨、防晒;堆场地面已硬化;危废仓库已进行规范管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收集并转处置;金属边角料、炉渣、喷塑集尘、除尘渣、废清渣勺、一般包装材料、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 |
| 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同电泳废气、电泳固化燃料废气一起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喷塑粉尘经自带回收系统(采用滤芯)+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生物滤池处理通过排气筒后排放,排放高度约25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2153 | 1.366 | 0 | 0 | 1.215 | 1.215 | |
| 0 | 0.486 | 0.684 | 0 | 0 | 0.486 | 0.486 | |
| 0 | 0.0242 | 0.068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5 | 0.057 | 0 | 0 | 0.045 | 0.045 | / |
| 0 | 0.417 | 0.527 | 0 | 0 | 0.417 | 0.417 | / |
| 0 | 0.214 | 2.828 | 0 | 0 | 0.214 | 0.214 | / |
| 0 | 0.292 | 0.712 | 0 | 0 | 0.292 | 0.292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用餐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经厂区内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采用“物化+生化+气浮”工艺进行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反渗透浓盐水水质较清洁,直接通过企业厂区的废水总排放口进入市政管网;项目已合理布局,地面已硬化,实施干湿分离,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和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要求。 | 2025年05月08日—05月09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总氮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总铁日均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中的其他地区直接排放标准,总锌日均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中的其他地区间接排放标准。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同电泳废气、电泳固化燃料废气一起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喷塑粉尘经自带回收系统(采用滤芯)+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喷塑固化废气、燃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生物滤池处理通过排气筒后排放,排放高度约25m;加强车间通风 | 2025年05 月08日—05月09日,本项目喷涂废气、电泳固化废气、燃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苯系物(以二甲苯计)、乙酸酯类(以乙酸丁酯计)、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喷塑固化废气、燃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喷塑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出口,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025年06月30日、2025年07月16日废气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喷涂废气、电泳固化废气、燃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脱附)苯系物(以二甲苯计)、乙酸酯类(以乙酸丁酯计)、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已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2025年05月08日—05月09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临万景路一侧厂界昼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昼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在厂区南侧设有一个独立、密闭的危废仓库约15平方米。危废贮存区域粘贴有对应危险废物标识;堆场防风、防雨、防晒;堆场地面已硬化;危废仓库已进行规范管理。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污泥、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收集并转处置;金属边角料、炉渣、喷塑集尘、除尘渣、废清渣勺、一般包装材料、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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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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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根据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和总量办说明,该公司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0.684t/a,氨氮0.068t/a,氮氧化物0.527t/a,二氧化硫0.057t/a,新增排污权指标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的相关政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公司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0.684t/a,氨氮0.068t/a,氮氧化物0.527t/a,二氧化硫0.057t/a,新增排污权指标已经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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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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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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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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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