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操场修缮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建设规模及标准:操场修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534762元;计划工期:4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 2025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间)。
地点:********村委会北侧)
携带的资料: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16日15时 00 分,地点:****。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城内
联系人:张**
电话:137****11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康安道京台嘉苑小区一区5号楼1单元803
联系人:杨刚
电话: 031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