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关于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县杨堤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重新批复
朔发改管字〔202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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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予重新批准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县杨堤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10月批复了《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县杨堤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朔发改管字〔2023〕65号),因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县杨堤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县杨堤乡的唐家村、杨堤村、中南村、浪洲村、浪石村、地水洞村、土岭村7个村委,其中实施封山育林面积6031.38公顷,封山育林地块中实施补植地块面积222.99公顷。
三、建设地址:**县杨堤乡范围。
四、项目业主:****。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40.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9.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84万元,预备费68.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工程设计方案:
(一)同意该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
(二)同意该项目立地类型划分及模式设计方案。
(三)同意该项目封山育林技术措施设计方案。
(四)同意该项目封山育林补植技术措施设计方案。
(五)同意该项目辅助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方案。
(六)同意该项目防火措施、病虫害防治措施、管护措施设计方案。
七、我局2023年10月批复的《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县杨堤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朔发改管字〔2023〕65号)文件同时废止。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县杨堤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概算总表
****改革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