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三明沙县莲花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福建-三明-沙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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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60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182号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16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关于********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5-09-25 17:07

国****公司****公司:

报来《****公司关于********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核准的请示》(明电建设〔2025〕18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国****公司****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将1号、2号主变由2×31.5兆伏安增容为2×50兆伏安。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10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0.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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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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