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44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心建设项目 | **回族自治****工业园区 | **** | ******公司 | ****于2025年10月租赁**回族自治****工业园区已建成办公楼,用于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799m2,主要建设1****实验室。一层整体按南北分两排;南侧自东向西依次为气相色谱室、液相/离子色谱室、原子荧光室、嗅辨室、土壤晾晒室、微生物室、外采仪器室及大厅;北侧自东向西依次为气相质谱室、电感****实验室、原子吸收室、楼梯、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贮存点、前处理室、楼梯及会议室。二层整体按南北分两排;南侧自东向西依次为红外测油室、固废晾晒室、样品间、1#理化室(内设酸碱中和桶)、2#理化室、技术部、综合办、质控室、办公室;北侧自东向西依次为易制毒室、天平/恒温恒湿室、烘干室、楼梯、制备间/分光光度室、1#业务室、楼梯、2#****办公室。 三层整体按南北分两排;南****办公室及设备室;北****办公室及设备室。项目各功能分区明确,物流顺畅,便于操作运转和管理。 项目工程组成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 ****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在实际运行状态下,各试剂用量较小,所用试剂均为瓶装,敞口较小,仅在取用时会打开试剂瓶,逸散废气量较小,在工作状态下不间断进行通风换气,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万向抽气罩收集后,经各自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管道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排放浓度≤4.0mg/m3)。 本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实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经由通风柜排放管道送至屋顶无组织排放。通风柜的功能中最主要的是排气功能,且****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酸性废气,在工作状态下不间断进行通风换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屋顶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0.20mg/m3、硫酸雾≤1.2mg/m3、氮氧化物≤0.12mg/m3)。 本项目产生的碱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气,由于氨气挥发逸散量极少,故在工作****实验室通风换气。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碱性废气(氨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1.5mg/m3)。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样废水、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1.689m3/d(422.25m3/a)。采样废水、实验器皿后段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桶统一收集进行调节pH至6-9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已建1座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万向抽气罩及通风橱等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试剂瓶(无毒性、感染性试剂)、废试剂瓶(具有毒性、感染性试剂)、过期试剂、废桶装水桶及职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实验药品外包装袋未被实验试剂污染,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桶装水桶集中收集后,****收购站。废试剂瓶(无毒性、感染性试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实验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培养皿,经过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后的废培养皿不沾染毒性、感染性,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实验废液包括实验废水、测试水样及实验器皿前段清洗废水,分别采用专用密闭收集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具有毒性、感染性试剂)属于危险废物,采用托盘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所用试剂以及药品在保质期内未使用完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处理,过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密闭收集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