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陆****发电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陆****发电厂项目
地点:**省******办事处****居委会大凹里
建设单位:****
项目占地:占地面积36995.5m2。
建设规模:本项目入炉垃圾焚烧处理量400t/d,**1条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400t/d的机械式炉排;1套蒸汽量为43.1t/h的中温次高压(6.4MPa,450℃)余热锅炉;1台10MW汽轮机和1台12MW发电机,正常年纯凝工况年发电量为8004.8万kW﹒h,预期上网电量6643.98万kW﹒h。
服务范围:**市**县**及县域乡镇。
服务年限:特许经营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垃圾处理对象及种类:本项目垃圾处理种类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居民全部的生活垃圾),以及其他为城市生活服务的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厨余垃圾、按照HJ/T228、HJ/T229、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包括有毒药物、有化学反应并产生有害物的物质、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的物质、危险废物及特种垃圾、医疗垃圾等。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垃圾运输坡道(包括地磅房)、垃圾池;综合主厂房;烟气净化厂房(脱酸塔、袋式除尘器、引风机等);****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飞灰稳定化处理车间。即原料及物料供应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脱硝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绿化工程、厂内道路、围墙等组成。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仕林
联系电话:137****9142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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