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巴土储2025-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25 17:35 至 2025-10-25 17:35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62650.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第一类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壮族自治区**市**县巴马镇法福村 | |||
| 经度 | 107.216052 | 纬度 | 24.20133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7-01 至 2025-07-3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韦元办 | 单位联系电话 | 133****6718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韦文干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1****028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马翔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4****389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名称为**县巴土储2025-1号地块,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巴马镇法福村,地块东侧、西侧、南侧均为长期耕作的农用地(种植水稻、玉米等作物),北侧紧邻法福村作友屯支路,隔道路向北分****制品厂与****公司。****中心点的坐标为东经107.216052°,北纬24.201333°(2000国家大地坐标为X(m):****809.218 Y(m):****0366.691),地块占地面积为62650.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厅、******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2019〕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调查地块的规划用途,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须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2020年之前,地块内东北部是巴马****公司(进行桉木旋切、单板晾晒,无化学加工),****小学(从事基础教育,无实验室化学品使用);2020年之后,木材厂停止生产、小学停止办学,2023年小学建筑被拆除,没有外运土/借土的行为,土壤未受干扰。农用地长期栽种**松,仅在种植初期施少量有机肥料,没有农作物种植的历史,建设用地没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使用,木材厂仅进行物理加工,没有防腐剂、油漆等化学物品,****实验室,没有危险废物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被清运,没有渗漏的迹象。没有生产废水产生,没有外排的废水。木材边角余料对外售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基本被清运,没有堆存或者掩埋。农用地没有化肥、农药的使用,没有灌溉系统,依靠自然降雨。场地未平整,没有输入和输出污染源,土壤扰动不会对地块环境造成污染,对地块影响较小。 调查地块周边1km内存在工业企业、加油站、学校和居民区,****公司(东北侧80m)商品混凝土生产,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主导风向西南风(非上风向),无粉尘迁移至地块。****制品厂(西北侧60m)水泥制品生产,扬尘经密闭仓库+洒水抑尘控制,无扬尘影响。****服务区加油站(南侧500m):配备二次油气回收+双层储油罐,无油气渗漏,与地块无渗透/径流通道。历史活动无有毒有害物质输入,废水、固废处置合规,周边污染源无影响路径,土壤无异味、腐蚀痕迹,无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可能性。农用地无农业污染及周边污染源扩散风险,植被生长良好,土壤理化性质保持自然本底,无污染可能性。此外调查地块1km****学校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通过大气扩散、地表径流、地下迁移等途径影响调查地块可能性较小。 调查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服务区加油站外,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无生产过程和设备,无储槽与管线,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 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活动、学校活动、工业活动,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物通过大气扩散、地表径流、地下迁移等途径影响调查地块可能性较小。 本次为了佐证调查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的准确性,在该地块内布设6个表层土壤采样点位,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除了砷检出值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20mg/kg),但未超背景值(40mg/kg),其余检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知该地块受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活动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佐证采样分析,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对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