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采办〔2021〕2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公开遴选当**调整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当**调整优化城镇开发边界
(二)项目投资:25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报告,报告内容涵盖现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实施情况分析、局部优化理由、局部优化必要性、局部优化原则、优化依据、优化情况、合理性分析、结论等内容,并附有现状城镇开发边界图、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情况图、用地区位图、用地现状图、用地规划图、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图等附图。
二、代理服务范围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采购合同等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已纳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政府采购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6.****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主体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在藏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及办公场所照片证明材料以备实地考察)。
2.专业能力证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同类项目代理业绩证明。
3.人员结构:机构人员满足藏财采办〔2021〕29号第七条(三)和第十一条(三)有关规定具备机构人员。
4.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信用信息截图,确保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业绩材料:****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清单(需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代理时间等)。
6.内部管理制度:包含财务管理制度、代理业务操作规程、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文件。
7.授权委托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8.廉洁承诺函:承诺不泄露招标机密、不接受供应商不正当利益(提供书面承诺)。
9.建立完备的风险管控措施。陪标围标的有效控制方案,减少流标和废标措施,质疑处理流程规范、有效,提升采购服务质量节约资金的有效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
10.报价函。
四、代理费用支付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五、报名及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二)提交地点
****政府1号楼西三楼303办公室
(三)资料要求
1. 申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公司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 提交材料包括: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单独密封)、服务方案(含项目团队配置、工作流程、时限承诺等)。
六、遴选程序
1. 资格预审:我局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剔除专业能力不足、业绩不良或有违规记录等的机构。
2. 综合评审: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进行评选,综合考虑技术、服务、报价等因素,按照评分表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本公众号公示3个天。
七、代理机构义务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得将代理事项转委托。
2.建立项目专属档案,妥善保存招标全过程文件至少15年。
3.自收到供应商询问、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配合处理投诉、行政复议及诉讼事项。
4.对招标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合同终止后仍需履行保密责任。
5.若因代理机构过错导致项目被质疑、投诉或受到行政处分,由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
1.****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机构不得参与。
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4.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强巴曲珍
联系电话:173****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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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