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台新能源专用汽车及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河北-邯郸-大名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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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9-25

项目名称 年产1500台新能源专用汽车及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生产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河****经济开发区园东街东侧313省道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168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富钊
联系人 邢海雷 联系电话 158****8000
项目投资(万元) 11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厂房4座,办公楼1座,以及门卫、厂内道路、绿地、消防水池、给排水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40923.07平方米。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一座配套沉淀池,设置雾炮机10台,旱厕一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土方开挖、回填产生的粉尘采取泼洒抑尘、雾炮机、规范施工方式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物料装卸、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覆盖、雾炮机、规范装卸方式、洗车平台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采取泼洒抑尘措施后通过泼洒抑尘排放至不外排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如厕采取厂区旱厕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排放至沤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车辆冲洗、地面冲洗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循环使用排放至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弃****管理部门协调处置,施工车****维修厂进行,不在施工现场维护。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
承诺:**** 刘富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富钊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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