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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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港同大作业区同大码头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补充公告

1、本项目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此次补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获取。

二、澄清公告

1、本项目中定标候选人表述均变更为中标候选人。

三、答疑公告

提问一:本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是“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小于1亿元且泊位吨级不低于500吨的码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任务不限于同一合同,可提供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此处要求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另,P37页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初步设计批复也予以认同。

建议:建议项目设计业绩要求同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一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便于统一,或者增加为“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回复: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等)。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业绩的时间认定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1****中心办公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1-****16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1305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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