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南平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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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市自然科学基金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南科〔2024〕20号)、《**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南科〔2024〕38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重点及申报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附件1)。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cn/showLoginPage.do?type=nanping)进行申报,提交推荐单位审核在线上报。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要求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4日;

(二)推荐单位在线推荐时间: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0月30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2)合订一式1份,****科技局成果科(联系人:林娟、高文俊,联系电话:0599-****279)。

附件:1.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

2.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技术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

一、重点支持方向

全学科受理项目申报,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各分支学科。其中,管理科学项目,应是运用“科学方法”,通过实验、观察、调查、测量或建模、计算、归纳、演绎等手段,探索管理与经济活动客观规律的研究。

二、申报项目设置

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评审分数排序选出优先支持立项的优秀项目若干项,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9万元;除去各单位优先支持立项的优秀项目以外,在专家评审分数60分及以上的项目中,对本单位排名前列的项目(联合经费出资40万元的单位取前8名,联合经费出资20万元的单位取前4名)进行立项,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市自然科学基金联

合资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南科〔2024〕38号)等规定。

(二)支持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学科总体均衡协调持续发展。

(三)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与服务,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科研团队、资金保障等科研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能力,有严格控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四)项目申请人应是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国内外技术和科研发展动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应在我市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在我市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

(五)项目进度安排必须合理,实施期限控制在3年以内,自2025年12月20日起算,最迟不超过2028年12月20日。

(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项目申报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取消该单位在项目结题前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资格。

(八)申报单位推荐的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不得低于本单位推荐项目数的65%。

****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项目申请额度,确需要补足差额部分的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注意事项

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项目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明细;项目执行过程中可在经费使用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项目验收需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

发表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成果报道等,必须注明得到**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英文: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Nanping, China)资助及项目编号。验收材料中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或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必须1篇(项)及以上,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成果参与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按验收不合格结题。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撤销、终止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全部经费(撤销情况下)或剩余经费(终止或验收不合格情况下)退回市财政。

五、申报推荐数

为发挥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结合各申报单位出资额度,确定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指标,请严格按照下列指标申报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申报指标
1 武夷学院 12
2 ****医院 12
3 ****医院 12
4 ****学院 6
5 ****学院 6
6 中****保障部队第九0七医院 6
7 ****气象局 6
8 ****医院 6
9 ****医院 6
10 ****保健院 6

附件2:

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2025年9月25日印发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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