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财政投资评审各服务机构:
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三十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市通济街道东溪村非遗****活动中心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397.2475
****
2025年9月25日